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6年度第一次會議

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會

會議名稱:106年度第一次會議
會議時間:106年0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6:00
會議地點: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部八樓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1段159號8樓
會議議程:壹、有關「調查報導」節目中獸醫收費之新聞討論
     貳、網路相關著作權該如何使用
參、臨時動議    
     肆、結論
出席委員:世新大學傳播學院陳清河院長(召集人)
玄奘大學諸葛俊教授
政治大學廣電系黃葳威教授
蔡莞瑩(新聞部經理)
列席人員:徐國禎(財經台經理)、王若庭(編播中心副理)、賀乙舜
(採訪中心主任)、龍宗緯(新媒體事業部副主任)、陳其銳(SNG暨攝影中心組長)、葉雲炫(製作人)
記錄:張曉韻
壹、有關「調查報導」節目中獸醫收費之新聞討論
王副理:針對本公司「調查報告」節目,獸醫公會來函,對其內容有所爭議,請老師們先看影片。
諸葛教授:原則上假設一則做四、五分鐘其實應該可以更多的內容,而盡量避免我是新聞主管,以記者角度討論,我覺得這有點瑕疵,這位獸醫師講到獸醫生要自省,前面的OS有講說,不以營利為目的,是動保協會的成員,所以他講這個話很正常,因為他站在動物權的角度去說,不能因為目的所以獸醫生要自省。
  到後來說,送小貓小狗去就醫,結算下來要14萬元,但是以一則新聞、專業新聞呈現,有一定的比較性。這個醫生是好醫生,一般來說收費是14萬元,但14萬元對不對我不知道,一般的營利者看來是個好醫生,所以覺得這樣做新聞的角度是有問題的。我們這樣看下來,一則新聞五分鐘,第一個這構成他所謂的調查嗎?好像他的深度不足,不是一個調查的概念。這是主管與記者要去思考的。
第二個,新聞這樣舖陳下來,前面是一個好醫生,不以營利為目的,我們都聽到了,但到後來結算下來,當然不是這位醫生,小貓小狗結算下來要14萬元醫療費,所以這叫亂收費,這就是所謂的醫療方面的亂象,假設小貓小狗有一些問題,需要獸醫的幫忙,我會不會去蒐尋這醫生的名字,如此一來對獸醫會不會有營收上很大的注意,我剛剛看下來就覺得很怪,為什麼這醫生講的,假設在座不管是學術上、深入訪談或當新聞部主管的概念,這個就盡量不要用,我們談的是專業,如果是那個醫生,我覺得你才要自省,反而這個會造成口水戰。
王副理:如果他講的是內容的東西,就比較不會影響。
諸葛教授:所以不是那個醫生講的不好,而是記者在採訪的時候,因為在採訪時醫生講話時間很長,但是用哪一段訪採內容,記者的主管要看一下,不然會造成醫生跟醫生之間的對比,我到不會看出獸醫公會訪談的問題,這是他們的專業,需要訪問的沒有訪問,反而宣達的訊息是不對的。
站在醫生的立場用這段採訪內容是有點問題的,會不會是 新聞部主管沒有看這個新聞?或者是我站在專家學者看這個新聞,假設一段訪問內容很長,我們當老師的看學生一段長的訪談內容,我們老師就會知道這段內容可以用或不可以用。
王副理:那這個議題是可以討論的嗎?
諸葛教授:對,那我的意思是說,這個議題是可以討論收費的亂象,而不是哪個醫生要自省。
王副理:他想用他的話來突顯收費亂象。
諸葛教授:那他的內容就很奇怪。調查報告討論收費亂象,那他的訪問就更是沒有意義,這是我的看法。
黃教授:我覺得是做專題的話,是可以探討的部分,我覺得獸醫的開價有點傷腦筋,想更仔細的討論他收費的方式,在流動跟非流動的方式,非流動包含他的器材設備,他一定是要花錢的。流動的部分就是他的服務方式,那我在想我們可以有些數據,去呈現出來不同地區;不同行政區,他們之間的差異,我不知道消基會有沒有這樣的調查,或者我們可以去蒐集一點這樣的資料,那我覺得這樣用數字,敘述價格式有差異的,我們也可以很公平的讓大家看同一區的租金,或者不同的獸醫院的規模大小,的確會影響他的收費。我覺得調查報告,一定要有一些數據,因為數據就會說話。
蔡總監:所以是因為我們沒有完整呈現?因為當初來跟我報稿要做這則是這樣說:很多獸醫的亂象,同一個病這個醫生收14萬元;另一個收2萬,所以他想做出同樣動物的病症,三家收費不同,那記者在做出一個比較專業的評斷。像老師剛說的如果將房租的條件也加進來就更能突顯問題的所在。
王副理:「調查報告」好像沒那麼短,剛剛看完好像只看了三分多鐘。
    我們重新找影片再看一次。
陳教授:調查報告應該就是要有比較、有數據來比較這樣比較客觀。回到那張存證信函,第一,將心比心,如果你是獸醫看到你也會覺得不舒服,直擊獸醫的亂象。第二,從影片看到,感覺是做單一一位醫生,事實上不是單面的,完整的報告上,應該會有好幾個面向。第三,三立電視以偷錄方式詢問,非獸醫人員。
王副理:會不會他們只是個助理?看起來有去這醫院,只是不知道那位是不是醫生,有可能只是助理或行政人員,我們就以為他也是醫生,不知道有沒有去確認他是否為醫生?
陳教授:整個專題看完還不錯,有提到健保的部份。
諸葛老師:整個看完採訪是完整的,應該就是剛畫面中標示獸醫師的那一位比較有問題而己,如果是在裡面的工作人員的話基本上也是要得到授權才可發言。
蔡總監:想請問老師,偷拍這件事情在調查報告裡面其實是重要的,那會覺得非常不可取的嗎?
黃教授:我覺得我們回答他的時候,我們可以說我們凸顯視覺,可以說動物也要有健保,剛剛帶到的是架構,其時我們想要訴求是這個部分,但因為有消費糾紛,所以就提到消費者的問題。
蔡總監:我們做了幾個系列的調查報告,我們去年去了解植牙的亂象,這個我們也是偷拍的;還有爐渣屋我們也是用偷拍的。就調查報告來說,如果親自去約訪他們,說不定就無法呈現最真實的畫面,所以拍偷真的是很不能接受嗎?
陳教授:我就結果論來看,對社會是善意的、是要告知社會,就沒太大問題。
蔡總監:不是探人隱私,是希望跟社會公眾有關的議題能被探討。
黃教授:偷拍的點,如果他是一個公開的場所,就會比較好一些,就剛剛那個診所,他是公開的。
王副理:我們沒有進去他的辦公室。
諸葛教授:我們可以就兩個層面來看,以結果論來說是善意的,站在知的權益,這是OK的,即使人家告我們,也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這是善意的。但換一個角度,技術上來看,當我們在偷拍的時候,不管是錄音的偷拍,或是攝影的偷拍,我們往往用馬賽克,或只拍下半身,假設我們能夠換掉畫面,這個時候我們是診所,診所的畫面,聲音來源是獸醫生,我們是錄了音,即使畫面打馬賽克、拍下半身,但是我們聲音出來,畫面是門口的畫面,我覺得這就是技術上,那就會減少偷拍或偷錄的衝擊。
     不管什麼結果論,這是大家知的權利,沒什麼太大的問題,而是技術層面可以再思考。
貳、網路相關著作權該如何使用
王若庭:另外我們有做一則天氣的新聞,這其實是一個比較網路現象的新聞,想說聽一下老師的意見。一擇氣象的新聞,最主要是我們用了這張圖,這個比較單純的是說,原來這樣子的主戰場、次戰場這樣子的觀念,網路上有一個專門研究氣象的網站,他覺得我們抄襲他們文章,沒有著名來源出處,其時我們這個記者做的圖,不是他的圖。這個圖其實是國外氣象相關網站,是國內可以自由使用的。主戰場、次戰場的個用詞,是這個氣象萬千網站使用的。他們覺得是他們的文章,直接被我們引用做成新聞。
黃教授:兩個雷同點,第一點台灣這圖的意象、第二點主戰場、次戰場,是人家的,所以人家覺得有抄襲之嫌。對方的創意整個套用過來,這個是比較麻煩的。氣象萬千是還好,旁邊還有主戰場、次戰場就比較難解釋。
王副理:這網路的問題其實很平凡,很常在各家新聞媒體上,被使用到。
賀主任:那老師可以跟我們說一下,網路上的資訊我們要怎麼處理與注意?
陳教授:他這個是已經在警告我們,著作權的問題,我就針對作權的問題來說,要使用就一定要註明出處。不然就是只用圖的角度要換一下,或者名字稍微改一下。
王副理:最好的方式就是知會對方,不然就是標示出處。
參、臨時動議    
  無
肆、結論
執行調查報告時,若與社會公眾利益有關,可以採取偷拍方式,但儘量在公開場合不要闖私人區域,另外需有完整全面數據來支撐調查報告的深度,以避免自說自話下論斷。
引用網路資料務必注意標註出處,以尊重智慧財產權,就算未必全相同,但若概念相似,仍需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