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3年度第四次會議

會議時間:103年10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

會議地點: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部八樓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1段159號8樓

會議議程:壹、夜店殺警案及情殺前女友案件討論

貳、臨時動議

出席委員:世新大學傳播學院陳清河院長(召集人)

          政治大學廣電系黃葳威教授

          南華大學傳播學系張裕亮教授

          高明慧(新聞部副總)

          李天怡(新聞台總監)

列席人員:徐國禎(財經台經理)、王若庭(編播中心副理)、陳雅琳(編播中心總編輯)、賀乙舜(採訪中心副主任)、陶起龍(SNG暨攝影中心副主任)

記錄:張曉韻

內容:

壹、夜店殺警案及情殺前女友案件討論

王若庭:關於夜店殺警案,訪問被害人同事,家屬覺得所表達的是片面之詞。

被害人家屬另而投訴54新觀點節目邀請來賓”郭桂彬”,質疑其身份為加害人的叔叔,立場不對。

李天怡:當天晚上即接到被害人弟弟打電話進來,質疑新聞內容,但記者於做此則新聞時取材是足夠的,求證於其同事及被害人先前圍事過的酒店人員,而未求證被害人的家屬是就案發後無法接近及得知相關資訊,有試著撥電話但無人接聽,而信義分局的部份是不接受採訪,故無法訪問到現職的長官。

張裕亮:該期間播報此新聞是否有其必要,可等到警方有較明確的方向後,再進行報導。

黃葳威:可於新聞中呈現出無法聯繫上相關人員之畫面,以代表記者於事前是經過查證的。

陳清河:目前訪問的人員所指證大部份為負面新聞,於家屬來電申訴時,有做相關的查證嗎?

賀乙舜:於家屬FB及聯絡電話皆有留言,但不願回覆。

陳清河:以上查證已足夠,且於當下有試著製作平衡報導。

王若庭:另一個討論案件為,情殺前女友事件報導中曝光前一任女友資料,該新聞是蘋果即時中先行刊出,各台跟進採訪,後續新聞及網路皆有將個資部份修改,爾後整則新聞撤下。

李天怡:此則新聞所能追踨的部份有限,因而取向於前二任女友來追踨,是否有相同事件發生在她們身上,但後來有所考量所以即時撤下相關資料。

陶起龍:該女孩於我們播出的前一天有接受友台的獨家訪問,隔天可能曝光率提高,可辦識的訊息增加,所以不願再出現於新聞當中。

陳清河:接獲申訴後,有任何處理?

王若庭:有,原先馬賽克眼睛後來改為全臉,之後全面撤掉該新聞。

陳清河:所以於個資部份有先行更改,且後續撤下該新聞,並無投訴人所言,當下置之不理,說明其處理程序,應較無太大問題。

黃葳威:於剛播出的新聞裡有“完全自殺手冊”書籍的圖像,避免仿照效應,也可能有肖像權的爭議,應盡量避免。

陳雅琳:報導前二任女友的原因,是想追踨該兇殺案的脈絡,其動機為何?可能是觀眾想要得知的訊息。

李天怡:其實我們本質也是要追蹤事件的起因為何?

陳清河:其判斷為情殺事件,以新聞線索來看,定會追踨前女友的相關事項,但必須拿揑處理程度,可延伸至最後指導該如何分手。

陳雅琳:不要將訊息曝光到可供辦識,但其行為模式,可讓觀眾理解。

李天怡:先前捷運殺人事件之嫌犯鄭捷的新聞,給予很多家長教育的方向,於成長過程中發生了什麼樣的事件其實可能是個警訊,必須要去了解及關心的,也是個正面的指導。

陳清河:事件的影響可變成探索的典範及公共事物對社會的警惕。

貳、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