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自律工作守則

2012.02.20

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1年度2月會議

會議名稱: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1年度2月會議

會議時間:101年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6:00

會議地點:

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部八樓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1段159號8樓

會議議程:

壹、討論兩則NCC裁罰之新聞

 貳、臨時動議

主席:葉蔚經理

出席人員:台灣師範大學胡幼偉教授、總編輯陳雅琳、採訪中心副理李天怡、編播中心副理黃謙智。

紀錄:張曉韻

內容:

壹、    討論兩則NCC裁罰之新聞:

第一則:「九歲女童PO網援交  警逮網站負責人」新聞  九歲女童po網援交

第二則:「生態環保綠能 數位智能建築趨勢」新聞  生態環保綠能 數位智能建築趨勢

葉蔚:以上兩則新聞都是被罰的,後面那則遠雄的新聞其實他是在說未來城市的一個概念,這種產業新聞,對我們做這種新聞對所謂的產業鏈來說是一個非常正面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是說我們節目跟廣告沒有區隔開來。

教授:這是他們現在的指導原則,所以我說這是一個很難解決的事,這不是新聞部技術層面的問題,這是遠雄能不能同意我們這樣處理,不露出他們臉不露出他們的LOGO。

葉蔚:就是要事前跟業者溝通。

教授:這表示遠雄沒有很好的公關,因為要達到宣傳的目的,他一定有宣傳的手法不讓電視台為難,但他們沒有這種人才在,那他的規定又沒辦法改,那這樣就無解。

第一則新聞,表面上是一個道德正義的訴求,骨子裡是在畫面上做色情的畫面刺激收視率,說真的以三立現在這個地位,這種懷疑能免就免,也就是說在他的網站上我們就不秀不雅的畫面,我覺得社會新聞有一個做法,容易變成很討好,後續接著做一條這種色情網站有沒有人在管理,如果政府不管,那這則新聞可以做給家長看,提醒家裡未成年子女如何使用電腦,可以多加正面提醒的作用。

1.政府對這種色情網站有沒有辦法管理,電信警察在巡邏人力夠不夠。

2.再次的提醒家長注意未成年子女電腦的使用。

葉蔚:事實上這兩則新聞我們內部也有討論過,尤其第一則性侵害的新聞,其實在我們的流程管制上畫面應該是有修過的,第一版有部分是沒有馬賽克的,當時被罰也是因為沒有馬賽克跟文辭方面的部分,這我們也檢討過,內部在這方面也處罰了。

天怡:但我們內部有做過評估,類似的新聞要降低他出現的機會,我們在這方面之後要更嚴加的把關。

振芳:因為攝影在拍攝的第一關沒有看的很清楚,他拍的網頁是跳動式的,沒有注意到旁邊的,他只專注在他剪的畫面上。

教授:我覺得現在三立可以將重要的新聞,作深入的報導,像Makiyo的新聞可以做不一樣的新聞,如乘客跟司機的安全,而不是講無關的事件,如果我們能掌握事實,萬一有人願意講這就是一個新聞的突破,當然我們也要自我保護,像鳳飛飛是台灣的共同記憶,其實可在晚上的新聞可以把他點出來,鳳飛飛紅的時間對照是台灣經濟最好的時期,我們應該要訪問一些流行音樂界的人,來談他的歌為什麼會紅,這中間有一個比較微妙的是他都唱國語歌。

天怡:因為當時都是國語教育,後期有一些台語歌。

謙智:如果一開始他要唱台語歌可能就不會這麼紅了,他算是第一個台灣人跟外省人都接受的一個明星。

教授:如果你今天是政治人物的話,去中南部演講的話一上台講國語台下就會有人要你講台語,可是他們可以接受鳳飛飛的歌,另一個角度就是癌症,什麼叫肺腺癌。

貳、臨時動議

葉蔚:請問Makiyo此次事件,界線到底應該在哪,可以像關鍵時刻或是像2100直接把人請來節目中嗎?

教授:Makiyo事件,是現在各台都很注重的一個社會反應,以前我們說社會反應較為抽象,現在的社會反應變的很具體,可以看網路上反應,他們的反應會變成一種市場的動向、指示,此次牽涉到外籍人士對於台灣人的暴力又參雜了民族情感,先有一套說辭,開了第一個記者會之後,這個新聞事件就正式成立了,但是隨著事件慢慢演變,有越來越多其它影片、證據浮現之後,整個事件就連續性沒辦法停,新聞部最大的責任就是想辦法透過各管道去還原現場的事實。

       我這要提出一個意見,20多年前我們做記者時,當到了記者會現場,通常就算不肯讓記者提問,我們也會找其它管道想辦法私下去訪問他,要他詳述當天事件的經過。

1.  丫子、湘瑩曝光之後,我覺得並沒有聽到當事人接受任何新聞媒體工作者較詳細的訪問,我強調要先訪問先不要做道德批評,那主要還原到新聞層面的角度,訪問當時事發是什麼樣的情況,可是你問當時那四個人在車上坐什麼位子,很多人說不出來,這說明最基本的事實都沒有釐清,所以,這個事件發生以後,當然他們可能第一時間很驚恐也想躲避媒體,也想辦法透過一些關係去找到幾個願意講話跟信任的人,這個就是新聞部、影劇組、社會組的功力了。

2.  媒體未講清楚法律層面問題,這是一個很好的法律教育的機會;因為打架在台灣社會算是比較常會看到的刑法上的行為,什麼是傷害罪?什麼是重傷害罪?成立的要件是什麼?大家才知道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重傷害罪如果檢察官也起訴的話,它就不是告訴乃論罪,其實這是有成立之要件,例如:造成失聰、失明、失去味覺、嗅覺,器官不能動、器官功能損害,所以檢察官雖然對川島跟友寄是這樣起訴,可是法院是不是這樣認定,還要看醫師最後的診斷證明書,所以法院不見得同意他們有犯重傷害罪,就算是重傷害罪,可過去也有案例,如果雙方最後還是可以和解的話,它的刑責會比較輕,意思是說被打的那一方如果堅持不和解要告對方的話,那法官就不會從輕量刑,所以從法律層面的問題,丫子跟湘瑩的偽證罪為什麼會用這個罪名起訴,偽證罪是什麼意思,為什麼這個刑責會是七年以下這麼重,他們兩個又沒有動手打人,不敢在第一次偵訊時間講實話,當然我們知道是為了保護朋友,可是他們偽證行為是怎麼發生的,偽證罪的構成要件這個法律層面也要說明一下。

3.  安全問題,不管是計程車司機或是乘客在這個事件之後,大家又回頭想起其實坐計程車是有風險的,到底安全要如何確保,作為新聞台有這個義務,作一到二條新聞教導、提醒大家一下,可以訪問車行的負責人,管理上有沒有一套安全作業程序,有些司機說他們跟車行聯繫的無線電上有一個緊急按鈕,發生的第一個時間先按緊急按鈕的話,且堅持不下車的話就不會發生這個狀況;那乘客呢?現在大家都用智慧型手機,一般電話也都可以撥打緊急號碼,其實都有GPS衛星定位功能,類似這種安全問題,也是可以做的。

4.  影劇新聞問題,各行各業都應該有一套專業的規範守則,藝人這方面有演藝公會,是不是檢討藝人都應該加入公會,接受公會的約束,如果犯錯的話是不是公會可以第一步做處理,且經紀人應該最知道藝人的生活習慣,怎麼可能一犯再犯,因為藝人是經紀公司的資產,如像Makiyo或大炳這樣他們去簽這樣的藝人要做什麼,所以我們的經紀人制度要檢討。

5.  外籍人士在台灣的行為,有人說友寄龍輝家族中有黑道背景,那我們台灣的警方跟鄰近國家的這些黑道有沒有他的資料,出事後好幾天我們才掌握他的資料,可以透過訪問相關人士,你會發現各台為了抓住收視率,一直想辦法延續這個新聞,可是比較實質的層面都沒提到,對新聞部的挑戰是同時間看到他台沒想到的角度,至於,把人帶去2100現場那個問題很大,他現在已經是一個嫌犯,竟然已經被起訴了,當然為了替自己辯護,現在要他講事發的經過他也講不完整,那劉寶傑已經聲嘶力竭到抓狂的地步,也許第一天第二天可以,經常這樣是會有問題的。.

天怡:教授,我有一個問題,TVBS跟關鍵時刻的這種行為,NCC有任何的法規去處罰嗎?

老師:NCC是碰到新聞會比較謹慎,原則上新聞是很少會表示意見,除非太嚴重向周政保那種假新聞,基本上是不會第一時間出手表態的,所以他說這次有20多名打電話去NCC說看不下去,以這個為理由他才講話,因為這個事情,李濤跟劉寶傑在表面上沒有牽涉到作假,但這種行為是不對的,看起來好像也是在討論新聞事件,所以NCC他不會出手,除非觀眾很多人反應,或是立委有出來說話,他會有一個標準程序,會請一些學者來上諮詢委員看大家的意見,如大家意見發現這個不妥他們就會發函給李濤跟劉寶傑所謂的行政指導,嚴重一點的話會要他們來說明一次後,委員再投票看是不是要罰款,那天怡說的條款是有的,就是新聞要追求客觀誠實,但李濤有一個問題是沒辦法做到平衡,他一開始秀那段時就沒有兩個分割畫面,一邊要委任律師但他沒有。

天怡:所以問題會比較大。

教授:對,我以為李濤有掌握到一些別台沒有的新事件,那這節目就有賣點了,但完全沒有,因為友寄龍輝說的其實大家都知道,剛我跟大家報告的第一個問題,我們各台居然都沒有透過關係去訪問Makiyo、丫子、湘瑩,後來事實新聞出來後跟Makiyo第一次講的不一樣,照新聞作業習慣應該要回頭在去問Makiyo說當時為什麼會這樣,是誰教你要這樣講是律師還是經紀人,這也是個新聞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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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6

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0年度11月會議

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會

會議名稱: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0年度11月會議

會議時間:100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15:00

會議地點: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部八樓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1段159號8樓

會議議程:壹、實驗新聞個案與實驗新聞製作規範討論。

主席:葉蔚經理

出席人員:銘傳大學傳播學院院長陳耀竹、總編輯陳雅琳、採訪中心副理李天怡、編播中心副理黃謙智、製作人朱秉恆、SNG暨攝影中心主任簡振芳。

紀錄:陳玉芳

案例1-牙膏去油墨

案例2-爛蔬果回春

案例3-縮水衣還原

案例4-橡皮跑的快

案例-5破解手上火 

內容:

葉蔚:這是第二次的自律委員會會議,今天要討論的主題是實驗新聞自律規範為主要目的,秉恆整理了五則相關實驗新聞的內容來討論,邀請到陳耀竹院長蒞臨給我們指導。

秉恆:今天準備這五則新聞,前三則為生活實驗新聞,後二則為科學現象新聞,先播放前三則,1.牙膏去油墨2.爛蔬果回春3.縮水衣還原。

葉蔚:實驗性新聞的構思及想法,請天怡來說明一下。

天怡:實驗新聞最主要是因為想要增加新聞的豐富性,又可以是在日常生活上使用的到,將會被我們表述出來,這些新聞大多是我們從網路擷取到的網路流言新聞,但我們會依照實驗出來的結果,來做最後的認定,像第三則,如果我們實驗了,泡了氨水而毛衣無法恢復原狀,我們就會告訴觀眾,這是行不通錯誤的示範,這三則抓的剛好都是網路上的流言,我們去實驗之後,都可以達到它流傳的效果,所以這樣看起來我們比較有正面的報導,所請到的專家中,第一則是醫生,後二則都是家事達人,第一則醫生所敘述的是比較有公信力的,而後二則是家事達人,他所敘述的,這樣是不是可以成為實驗新聞判斷的依據,還是應該是去找化學老師、物理老師,這樣的專家,比較能夠符合,大家對實驗新聞的要求,因為這新聞播出去,搞不好觀眾們會馬上實驗,這是我們在處理實驗新聞比較擔心的地方。

謙智:如果有科學驗證加進來會更好,像氨水這則,找家事達人,畢竟她是以生活上的經驗,但如果可以加上真正的科學說法,對觀眾來說才是會更有意義的。

振芳:實驗新聞畫面使用上要特別注意,不要被切割,讓觀眾知道它是連續的動作,或者可以用快動作去呈現,就是不要切割畫面,不要讓觀眾有移花接木或拿別的東西來搪塞的感覺,現在我們非線比較方便,畫面呈現上盡量用對比的方式,之前跟之後,產生了什麼樣的效果,讓觀眾看起 來更有說服力。

秉恆:專家的部份,要觀眾可以採信這實驗新聞,實驗新聞就是要破除生活上 的疑問及網路上的謠言,不要因做了這實驗新聞之後,反而更模糊,這是我們未來需要加強的部份。

葉蔚:補充一下,要注意,第一、是完整性,在處理整個新聞的畫面,有一個具體實驗的東西,那個畫面的完整性,是怎樣可以前後一致,不會讓觀眾產生誤解,成為不好的示範,第二、是專家的代表性,家事達人是引用物理現象,那她到底是不是物理老師,有沒有資格去說明這物理現象,是不是應該邀請物理或化學老師來說明,這是我們日後作實驗新聞需要注意的地方。

院長:基本上那第二則,應該是化學現象而非物理現象,這是有待商確的,再來是專家的問題,建議如果要持續做實驗新聞,可以跟一些研究室或學校研究單位,長期配合,這樣就可以避免專家被質疑的問題,控制我們的新聞品質,我們現在都從網路抓,是不是可以從平面來做一些報導,像平面常有一些生活小撇步,如果從電視出來,有文字的畫面,觀眾也會印象深刻,網路的,都只是口述,所以,我們的取材不一定只有網路,平面也是一個選擇,像第三則就是實驗變數改變,提到潤髮乳就應該在去實驗,不然就不要加述這一句。

秉恆:接下來這二則,4.橡皮筋跑的快5.破解手上火。

秉恆:覺得第四則,這新聞有點主觀,雖然是請物理師說明,但覺得這跑步實驗者,有可能是心理因素,有可能換成別人,結果就不一樣,看完會有懷疑無法解釋是真是假的感覺。

謙智:畫面呈現不是那麼嚴謹,包括使用iphone來計時,這感覺像是配合演出的,再來是專家的部份,他是物理治療師而非運動醫學的專家,有可能 是他與媒體熟也比較好約,所以我們就找他,他的解釋不是這麼的清楚。

振芳:覺得物理治療師是配合媒體演出,我們應該找這專業的人士來說明,用iphone測試,也沒告訴觀眾跑步的距離是多少,中間的變數太多,同一個人,跑一次跟跑兩次的狀況會是不一樣的,這變數就會不一樣,就會改變到它這實驗的結果,如果日後要做這類似的新聞,就要在注意一下。

天怡:這二則新聞很糟,糟的原因是很容易變成模仿,有可能對人體造成一些傷害,這是我們在做實驗新聞,最不願意碰到的部份,覺得第四則有侵入性,我們大人看這新聞是瞭解的,在一定的短時間之內,藉由後座力能達到某一種衝刺,但是小朋友可能不知道,就會把橡皮筋一勒,勒了好幾個小時在那邊跑,雖然我們記者及物理師也都有提醒,不適合長期使用,但那時間長短及橡皮筋強度,在新聞當中並沒有做到一個很好的佐證說明,所以,它會造成危險性是很大的,那我們只做到充其量,做實驗的目的,也是比較不負責任的,再來是第五則,請魔術師來說明,他表演這魔術,他自己本身也說這魔術,他自己也燙傷好幾次,如果是要告訴觀眾這是危險的動作,就應該用另一種方式呈現,告訴觀眾在街頭巷尾都可以買的到,魔術師也常失手而燙傷,所以這是危險的,而不是為了實驗新聞而去做一個實驗新聞,這樣會造成去試的觀眾傷害,雖然我們有打字”危險動作請勿模仿”或我們os有說,會去試的觀眾還是會,所以這二則是比較危險的。

院長:就第四則,運動員在速度上,確實有使用鬆緊帶,這是有科學依據的,但使用這像皮筋真的扯太遠了,像護膝這類產品,這都是實驗在實驗出來的,有科學上的驗證,還有像這”危險動作請勿模仿”,好像是多餘的,此類的新聞盡量不要做,擔心模仿者受到傷害,再來是iphone計時,這不專業,起碼要用碼錶,條文看起來都訂的蠻清楚的。

振芳:請問院長,像皮筋這一則新聞,如果我們轉換角度報導,告訴觀眾這行為是不好的,還是說之後這類新聞都不要做?

院長:要從有科學依據的方向去做,鬆緊是物理現象,壓力,肌肉受到壓力速度確實會加快,運動員、短跑健將,都會戴護膝,肌肉不會因跑步而晃動,確實是物理現象。

謙智:網路流言我們可以去驗證,但我們不能先有預設立場,這是真的還是假的,然後找專業的人來說明。

院長:第五則這新聞涉及到安全的問題,播出,小朋友很容易模仿。

葉蔚:聽完大家對這二則的新聞看法,覺得1.取材不嚴謹,第四則,的確會吸 引我去看,但看完了,後面會產生疑問,第五則,取材更不嚴謹,住題 目是不是要這樣做,如果我們以負面的方式,告訴觀眾這是不對的角度來報導,這樣會更完整比較好一點,這二則新聞,我們請振芳將這二則  新聞拿出來及實驗規範交給生活組去執行這部份,當作他們日後的教材,這新聞犯了什麼樣的錯誤,讓記者們知道,下次不要在做同樣的行為。

謙智:覺得有時候是切入點的關係。

天怡:第五則應該是做踢爆商品,告訴觀眾在學校附近不可以販售這類商品,相關法令對這類商品是沒有規範的,這樣做應該會是正面的報導。

院長:如果用這角度來做報導是可以的,還有這商品沒有標示。

葉蔚:這可以成為我們日後教育訓練的題材,並且將錯誤的報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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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1

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0年度8月會議

案例1

案例2

案例3

案例4

案例5

案例6

會議名稱: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0年度8月會議

會議時間:100年0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

會議地點: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部八樓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1段159號8樓

會議議程:

壹、網路新聞個案討案。

貳、制定網路新聞自律綱要。

参、臨時動議。

主席:葉蔚經理

出席人員:世新大學傳播學院院長陳清河、總編輯陳雅琳、採訪中心副理李天怡、編播

中心副理黃謙智、製作人朱秉恆、SNG暨攝影中心主任簡振芳、法務室副理張明滄。

紀錄:陳玉芳

內容:

壹、討論網路新聞個案討案:

葉蔚:自律委員會議每2個月召開一次,本次會議很榮幸邀請到陳清河院長蒞臨,針對新聞內容給予批評及指證。

朱秉恆:提六則新聞案例作為討論,先討論這三則影片,分別是1、國道擋救護2、撞婦滾三圈3、拖板車載戰車闖紅燈,這三則影片是透過行車紀錄器拍攝下來的畫面。

陳雅琳:我個人覺得這三則屬於是在馬路上的新聞,它補足了我們的記者可能沒有辦法觸角到那麼深遠的,而且還是屬於公共議題非私人領域干擾的,又包括路上安全的問題,網路新聞,補足了我們記者所謂非線結構性藝術的局限,使得它的觸角可以探觸到各角落,屬公共議題主題的是可以去做探討的,我覺得這部份在電視台應該是可以存在的。

李天怡:所謂網路新聞,就是做起來顏色單一,都太過依賴網路拍攝的畫面,我們在做網路新聞常會有盲點,我們常常要花很多時間去找貼這段影片的人,而尋找未果,但感覺這有被討論的同時又急切想要把這新聞播出去,所以在查證當中缺了一些東西,像車牌基本上是不可以外露的,如清楚,就要將車牌打矇,在警方還沒有進入調查的時候,證明他有犯罪時候,是不能夠用的,容易查到關係人身分的狀況,這部份是我看這三則網路新聞比較深的感覺。

簡振芳:我們現在引用網路新聞畫面,都是一個滿畫面,可能觀眾不清楚這畫面來自於哪裡,以前的作法可能會帶點框後製去做,這個部份,我們是不是要以後訂一個框,將網路擷取下來的畫面帶進去。

朱秉恆:翻拍網路,原始來源查證難,操作困難,通常轉好幾手好幾檔,從國外轉回國內,從國內轉到國外,一轉轉了好幾輪,像之前有一則泰國虐狗新聞,說是東南亞,大家都以為是台灣人做的,後來追查之後是泰國人做的,這就是我們新聞人說追查來源、查證是比較困難不容易的事。

黃謙智:查證難,這是操作網路新聞最辛苦的一塊,現在的孩子都在玩電腦,畫面、語音在處理這麼容易的狀況下,製造這些東西太容易了,但我們現在只要是畫面精采且涉及公共安全議題的,我們都會做,但是背後的求證真的太難,一個是真假的求證、一個是版權的問題,目前是還沒有人出來主張版權的問題,但早晚都會有這一天的。

張明滄:網路新聞你不知道它的真實性,所以查證、平衡、標示來源很重要,因為它涉及到著作權法,因為我們不知道它何時會出現,以一個不是新聞人的角度來看這三則新聞,覺得第二則旁白的部份,有點不是很嚴謹,有些揶揄味道。

陳清河:聽完了大家的說法答案已經有了,我們三立是PGC專業電視台,1.所謂專業的電視台,對於一般觀眾提供或狗仔拍攝下來的材料,都會影響我們PGC,我們既然是一個專業電視台,對於素材來源的真實性很重要的,查不到來源,寧可不用,因為太危險了,會碰到什麼麻煩及後續問題,所以著作權及適時的證明,一定要注意2.如果查證之後要變成我們的新聞的時候,像第2則新聞,有專家或旁人幫我們做一些對話,這是有必要去做的3.滿框不滿框的問題,因為這些材料不是我們的,縱使查證出來,網路的框跟我們的框若不一樣,讓觀眾可以清楚的知道,這不是專業電視台所拍攝出來的畫質,框需不同,也可以列入考慮之ㄧ,不管是網路擷取或狗仔跟拍的畫面,是否涉及公共議題、畫質的好壞及一定要有後續的查證、專家說法、採訪及處理,這樣才是比較完整的新聞,其實也就是多一道防護就多一層好處,後續的處理是相當重要。

朱秉恆:接下來,來看這三則是狗仔跟拍的畫面1、超速垃圾車2、公園揍外遇3、荒唐仆軌道。

陳雅琳:像第2則新聞就是很無聊沒有必要把它拿出來做,因為我們是電視媒體比較強調影音,這是它的特性,像揍外遇這則新聞,兩個人在那打來打去,感覺起來像是家務私事把它放在全國性媒體公共平台上有播放,有放大的意味,雖然它好像稍為涉及公共議題,因為後來警察來了,但如果這是他們的家務事,就沒必要,像之前有一則新聞,父親節,兒子要去過父親節,把女朋友踹下車的新聞,也是男女吵架的事,這些是不是要把它放在全國平台上來做討論,雖然它具有某種程度上的意義,我們自己也要規範,雖然有馬賽克及定格,像這類新聞有必要放在全國性媒體的公共平台來討論嗎?這是值得我們商確的,我們是不是自己也要規範一下類似這樣的新聞,像仆軌道這則,這就附有教育功能正當合理性的新聞,仆軌這件事,有沒觸犯法令或現場有沒立示告牌,告訴名眾禁止做這些事或有沒人告訴這些家長不能這樣,做這新聞就有教育功能性,讓這些人反省,現在po上網路的新聞很多,我們也可以選擇一些有趣味性的畫面且又不影響個人權益的新聞畫面來做,像之前有一則新聞,主人養了三隻狗,下班回家,看到家裡一團亂,主人問這些狗誰做的,第一隻狗看第二隻,第二隻看第三隻,第三隻就跑去躲起來,像這樣有趣味性的,又不影響個人權益的,我個人覺得還OK,其它有公共性的我們在放入公共平台播報,畢竟它是放在全國性公共平台上是被放大的。

張明滄:我贊同雅琳的說法,像公園打架這則根本就不能播,要播就要打馬賽克,精采度又不夠,畫質來源又差,這則新聞根本不是專業新聞台會做出來的。再來是荒唐仆軌道這則新聞,不知道這軌道是有火車進出的?還是它是一個觀光景點?個人觀點,是不是應該要站務人員之類或其他相關單位的人出來說明或做一些措施來防止危險。

黃謙智:角度的拿捏,我們是從哪一個角度出發去做這網路新聞,比較有意見的是畫質,我們是不是要帶框去拍,依我們編播中心角度來看,是不要帶框去拍,從網路直接dowland下來的畫質還稍微好些,因大部分網路的畫面畫質都不好,我們還帶框去拍不是又更差嗎?

張明滄﹕所以我覺得很重要的,畫質來源的清晰度,除非這則新聞嚴重涉及公共議題這麼強,不然就不要播,畫質差觀眾看起來也累。

陳雅琳:在這話框的部份,網路新聞都會有一個來源,一般我們在學術上會將網址秀出來,假設用這樣一個方式呈現,是不是可以代表某一個程度的來源。

黃謙智:來源太多人轉貼了。

陳雅琳:某種程度跟視覺上,框跟框會讓視覺上更不好,剛院長有提到說,它是我們對NCC的一層層保護自己的作為。

陳清河:帶框去拍,材料回來我們把它侷限在那。

黃謙智:不然我們就是要有固定的框。

陳清河:鏡面處理,這個框是刻意的框,代表是我們三立在處理網路新聞或狗仔跟拍或行車紀錄器所拍攝的畫面,明顯告知觀眾這是翻拍的,而不是我們專業電視台拍攝出來的畫面。

陳雅琳:假設它是滿框畫面,我們在下面標上翻攝網路的字樣,這樣算不算是一個方法?

黃謙智:我們目前現在都有做到這點。

陳清河:這樣做也是對的,一般觀眾在看的時候,會覺得一個專業的電視台我們所說PGC,怎麼可能拍攝出這麼爛、模糊的畫面,簡單的說,就是以後我們三立這邊有個自己鏡面處理好的固定框,以後來自其他來源的新聞畫面,把它套用進去就可以,這樣觀眾就會知道這是來自其他來源的畫面,大概就是這樣的處理,我覺得可以變成一個公式來思考,畫質好不好的問題,是不是一個專業電視台拍攝出來的,再來是涉及公共議題,像第二則這樣的新聞,令人看不下去,畫質差,放在這全國性的平台上播送,是不是日後要規範,重大新聞才有可能進到我們這專業電視台,對於對聞的來源是要有繼續往下查證的精神,有做到平衡報導,後續的採訪,才是專業新聞表現。

葉   蔚:網路新聞的使用,我們請後製中心研擬網路新聞特定鏡面的使用,我們三立新聞自身先做,讓閱聽眾能有清楚的辦試度。

貳、討論制定網路新聞自律綱要:

張明滄:我們要去擷取使用,做這網路新聞,我們的原則是什麼,重要的是有沒公共議題,這才是原則,要制定自律綱要,是不是用一條一條的SOP形式, 同仁在看的時候,可以明確清楚,1.拿到素材先看有沒變造有沒剪接2.查它的來源,全部用順序的方式來呈現,同仁會比較容易去操作這新聞,另外尊重著作權權利,還是要盡量找到查證來源,沒辦法查證寧可不用。

黃謙智:有時候我們擷取畫面,只是要去證實它這動作,是不用去細描,這要怎麼做,大家都有困難。

陳雅琳:像畫面比較小我們把它拉大比較清楚呈現。

簡振芳:我們現在在使用網路取材,版主不會即時回覆,甚至不回覆,除非是當事人自己po上去的,不然都是轉貼轉載的,當事人自己po的,我們就會去做留言的動作,取得當事人的同意。

葉蔚:做網路新聞要秉持原則來做,來源真實性,查證,涉及公共議題,有趣味性及著作權,這些都是我們所要制定網路新聞自律綱要之基本內涵,以制定出一個兼顧新聞專業及民眾權益之自律綱要。

参、臨時動議: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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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4

新聞澄清與回應-大話農會事件說明

大話農會事件說明
大話新聞0718當日所討論有關農委會肥料補助之相關內容,係引用7月18日自由時報”星期專訪/興大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農委會來涵澄清全文如下


大圖請見:http://www.flickr.com/photos/settv/6007574843/in/photostream


大圖請見:http://www.flickr.com/photos/settv/6007602567/in/photost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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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4

更正與說明0501

1. 三立新聞台0501晚間1800報導「鼎泰豐真員工假求職」新聞後,引起各界高度關注,為此NCC亦進行了解本件新聞報導之採編播過程,經詳以了解後,NCC確認三立新聞台確秉新聞真實原則製播該則報導,並無任何安排或造假之情事,三立新聞台特此感謝NCC之協助,讓新聞本質及新聞真實回歸專業。
2. 三立新聞台於0501夜間2300報導「鼎泰豐新聞事件」後續追蹤時,因負責之記者於製作新聞時,未能符合新聞台之專業本質要求,第一時間即啟動嚴謹機制將該則新聞下架,內部並進行行政處分,期得藉由嚴謹之新聞製播機制,提供國人更佳品質之閱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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